(第一千二百零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BDCD2020070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垂直起降复合翼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格林谢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888号2栋1单元13楼1305号
被投诉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当事人: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3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13缺乏事实依据,本项目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