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1808-HXTC-IH1318、
1803-HXTC-IT1046、
1805-HXTC-IY1145
二、项目名称
中国歌剧舞剧院舞剧《彩虹之路》舞美制作项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箱等试验室仪器设备及运输采购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平台升级及电子卷宗应用辅助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云杉路289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规定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中标的权利、将资格审查或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财政部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