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零五十一号)

2020年06月05日 打印 收藏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2020年防爆安检设备租赁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HNPZ-G-2020001)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深圳世纪方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二路1039号蓝郡广场天蓝一单元4B

被投诉人1:海南省公安厅特勤局(以下称采购人)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一横路60

被投诉人2: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9909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未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信息。2.本项目未公布预算。3.招标文件给予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不足。4.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存在未细化量化的情形。5.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涉嫌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5-79-13)。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检测指标项涉嫌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投诉事项8)。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248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5-79-13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编制前后不一致、未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信息、未公告本项目预算金额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065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