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合理用药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0676-196008ZB018034)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济南三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杨家庄村337-5号
被投诉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成电医星)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东四路11号5栋4号
当事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成电医星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合同造假。2.投诉人投标报价更低,业绩合同更多,却没有中标,评分不公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