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智慧气象运行中心大屏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25523671060)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疏影路1280号
被投诉人: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张家窝工业区)天安路1号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恒泰实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保福寺A区世纪科贸大厦C座1501号
当事人: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恒泰实达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与其提交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除恒泰实达相应得分后,中标候选人顺序发生变化。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