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后勤服务管理社会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K19C056C0796Z)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723号
当事人2: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202(自编201、203、205、206、208)房(仅限办公用途)
当事人3: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奥联物业)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603房
二、基本情况
采购人反映:中标供应商奥联物业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奥联物业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除相应得分后,中标候选人顺序发生变化,中标结果无效。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