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零二十八号)

2020年04月07日 打印 收藏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智慧气象运行中心大屏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25523671060)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

被投诉人: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张家窝工业区)天安路1号天安数码城1号楼B602

当事人: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

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认定其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47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