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运维服务项目(A分标)”(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XSW-GXKLG20193363)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9号维亚大厦12层071室
被投诉人1: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0号
被投诉人2: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相关供应商:广西新豪智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豪智云)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9层901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新豪智云不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应得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