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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编制政府采购等专项政策应充分听取企业家建议

2019年09月18日 打印 收藏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发改委”)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集思广益、发扬民主,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了七项主要任务,其中第一项任务“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里指出,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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