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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

2019年08月02日 打印 收藏

  近年来,合肥市围绕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不断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夯实信用管理基础、推进信用成果应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和运用取得成效。

  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在《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市长令126号)基础上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投标企业11种不良行为及处理标准。建立信息互通、联动处罚的工作机制,规出台《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等文件,实现违法联查、两场联动、诚信联建,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夯实信用管理基础。不断加强信用数据库建设。建立涵盖投标企业、中介机构等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库内各类交易主体近8万家,记录企业业绩、信用状况等各类信息近百万条,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交易主体信用考评管理。建立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对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开展处罚的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2019年以来,共对126家企业(含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记入并公开不良行为记录,104名违规评标专家进行扣分处理,并录入省级专家库。

  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全国率先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机关协同配合,建立共同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机制,按照“两法衔接”确立的移送案件罪名及证据标准,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投标人涉嫌伪造印章、涉嫌围标串标等犯罪案件线索3起;加强市场、现场联动,并建立与市城乡建设局、市重点局、市林园局等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信用信息联动、共享,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推进信用结果有效应用。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将诚信状况纳入投标人资格评审内容,在重大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中大力推行“商务+技术+信用”评标体系,对信用评价好的企业予以技术标加分、商务标折价的优惠;不断强化信用信息使用权威性,与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查询,评标过程中,对投标企业的信用状况,通过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官网、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官方网站进行核实,强化联合诚信和信用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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