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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出台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程序

2019年07月26日 打印 收藏

  近日,为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事故灾害调查评估机制,优化细化调查评估规范,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出台了《河南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程序(试行)》。

  程序规定了启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的条件,在发生重大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时,启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

  程序要求,初步判定为重大自然灾害的,经省政府同意成立调查评估组。调查评估设灾害过程、灾情损失、灾害应对等工作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其中灾害过程评估组负责对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发生原因、灾害类型进行调查评估和性质认定,比对历史相似案例,分析灾害全过程教训和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提交灾害过程调查评估技术支撑和基础情况报告;灾害损失评估组负责灾情损失统计评估和影响分析,分析灾情,提出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建议,提交灾情损失评估工作报告;灾情应对评估组负责灾前预警处置、应急救援救助、突发事件应对、舆情处置、防灾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分析教训和原因,提出结论性意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提交灾害评估报告。

  程序明确了调查评估重点任务,分别为: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灾害发生原因、灾情损失与影响分析、历史相似案例对比、灾前预警处置评估、应急救援救助评估、突发事件应对评估、防灾减灾能力评估、经验总结及防范措施。

  程序还规范了调查评保障机制和评估报告公开制度。调查评估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开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要客观反映自然灾害发生机理、致灾原因以及防灾减灾和救援救助情况,深入分析灾害应急救援特点规律,提出改进应急救灾工作针对性措施建议,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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