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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葫芦岛市“飞地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达15亿

2019年07月24日 打印 收藏

  年初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大力发展“飞地经济”,积极推进“飞地”项目开工建设,使其成为扩大有效投资的新生力量。至7月份,全市已有35个“飞地”项目开工和投产,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充分发挥了拉动投资的重要作用。

  今年,葫芦岛市把发展“飞地经济”作为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葫芦岛市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葫芦岛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和《葫芦岛市“飞地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确定厂房建设、产业定位、招商方向等重点工作,制定支持性政策措施,明确考核办法。在年初的全市“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年度工作任务:新增“飞地”项目100个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引进1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亿元以上。各地区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采取积极措施,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开展招商活动,总次数达350余次,引进了130个“飞地”项目,计划总投资110.5亿元。这其中,已签约项目94个,总投资88.18亿元,包括23个开工项目,总投资49.34亿元;12个已投产项目(不包括36个总部经济项目),总投资12.42亿元。截至7月初,开工和投产项目已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提前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度任务。

  工作中,葫芦岛市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特色优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理念,探索发展模式,全力推进“飞地经济”加快发展。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飞地经济”已实现推动脱贫攻坚、拉动对外开放、牵动乡镇招商、联动区域合作、盘活闲置资源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壮大乡镇集体经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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