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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楼地下人防通风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4年09月10日 打印 收藏

GC2014JJ015

一、工程概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楼工程(以下简称“化学楼”)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南侧,在教化街与护军街之间的哈工大一校区内。该化学楼主体平面分为五个区,地上为A、B、C、D和E区,从7或11或16层;地下室部分为3层,其中地下第三层设有人防分区。该化学楼总建筑面积合计约83219㎡,最高高度为59. 50米,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设计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监理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铁22局哈建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该化学楼负三层人防通风工程安装施工的中标人。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南侧(教化街与护军街之间的哈工大一校区内)
目前工程形象:主体施工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室内装饰施工。
二、施工内容
人防通风管道系统、人防风机及相关人防防化专用设备制作或采购或集成、安装、联动、后期调试与报检;
三、工期和工程质量
1、工期:2014年10月1日-2014年11月30日,随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但不得耽误总工期,否则视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合格,其标志有两个:
⑴、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总承包单位通过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站”)的竣工验收;
⑵、中标人有义务代表招标人向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报请专项验收并合格。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本招标只允许单一企业法人作为投标人,谢绝两个及其以上企业法人联合投标;
2、本招标只允许一个投标人的一个项目经理部参加投标;如出现一个投标人的二个项目经理部来参加本次投标,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投标人的企业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经济实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省级及其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有效的“机电设
备专业建造师”执业证书(贰级及其以上)及其安全考核证书。
7、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9、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1年6月1日—2014年8月30日)期间所承
担的两个及其以上通风安装工程项目,且每项总造价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以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为准(这些原件仅为招标现场查验,验后即退回,无须做复印件)。
10、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原件并做好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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