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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主楼南北楼、留学生公寓等监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2014年06月03日 打印 收藏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主楼南北楼和留学生公寓等监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商参加。
项目编号:HGCZB2014-19
一、工程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主楼南北楼和留学生公寓等监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二、工程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三、招标内容:主楼南北楼、留学生公寓和部分校园室外等监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四、工期要求:20日历天,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20日
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六、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对投标商的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省级公安管理部门或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应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工长(施工员)资格证书(1人)、安全员(1人)资格证和考核证等原件。投标人报名时必须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2.本项目要求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摄像头、交换机等)。
4.提供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相关工程10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5.具有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应标注投标代理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6.报名时投标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应标注仅限本次投标使用字样。投标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工作人员。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 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207室报名。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www.hrbeu.edu.cn )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人:裴景成
联系电话:0451—82569870      
                                            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
                                                 2014年6月3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