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 5t/h 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泊头市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生物质颗粒 5t/h 生产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编号:BTHD-230370-003
2.1.2 项目名称:泊头市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 5t/h 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内容及交货期:
2.3.1 招标内容:生产线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设备设计及供货能力;
3.1.2 信 誉 要 求 : 投 标 人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投标截止期间任意一天);
3.1.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1)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泊头市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信誉承诺书。到泊头市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泊
头市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泊头市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文庙镇
邮编:062152
联系人:尹书煮
电话: 1663072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