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用电计量收费系统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银行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2.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用电计量收费系统改造工程;
2.3 项目编号:HITZB-2022000047;
2.4 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2.5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竣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投标人按合同金额的1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6建设规模:包括一二校区和科学园校区。主要包括一校区的明德楼、新技术楼、综合楼、理学楼、制造楼、机械楼、电机楼、主楼等楼宇,二校区的土木科研楼、结构楼、环境生物楼等楼宇。科学园校区包括2A、中德楼、基础科研楼。;
2.7 招标范围: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用电计量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此次改造包括一二校区和科学园校区。主要包括一校区的明德楼、新技术楼、综合楼、理学楼、制造楼、机械楼、电机楼、主楼等楼宇,二校区的土木科研楼、结构楼、环境生物楼等楼宇。科学园校区包括2A、中德楼、基础科研楼。主要涉及原有电表、互感器拆除,安装配电箱、智能电表、集中器、互感器、配管、配线、接线盒,电缆、桥架室外电力电缆敷设,送配电装置调试、计量调试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投标人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投标人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投标人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投标人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投标人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投标人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费用,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项目预算:人民币7627311.63元;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还须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 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投标人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招标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
3.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2019年7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一项电力计量业绩(业绩合同中需明确包含与本项目类似的电力计量内容),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需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3.7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注:如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异议截止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之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 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5.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13日09时30分;
8. 其他
8.1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8.2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3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无理缠诉行为和造假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 cgzx.hit.edu.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
联 系 人:武老师
电 话:0451-86417953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946185481 4006998787-5(招标五部)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