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格物楼变电所迁移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格物楼变电所迁移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ITCS-2022000001
1.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格物楼变电所迁移改造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 3437408.33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 3437408.33元
1.6采购需求: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按设计图纸完成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与电力主管部门接驳保证供电、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土建施工、电力设备及电缆安装、调试、试验、电力工程检测试验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因本项目变压器、配电设备等在室内布设,变压器噪声和室内整体噪音不得大于 45~50 分贝。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他垃圾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1.7建设规模:
(1)将格物楼一层房间改造为变电所,改造变电所建筑面积设备间144.9㎡,监控室28.98㎡,层高为4.173m,梁下为3.672m。
(2)新建变电所变压器容量为2*1000kVA,电源分别由303中心变电所校园线供电。10KV高压开关柜4面,380V低压开关柜20面。
(3)新设变电所运行方式为两路电源同时运行,低压设备互为备用运行方式。从303中心变敷设10KV电缆至格物楼变电所,格物楼变电所返出0.4千伏电缆至各楼宇。
1.8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
1.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竣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拟参加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5)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还须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 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磋商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7)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19年5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一项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的变电或输配电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盖章,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采购人有权在响应前对供应商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供应商应给予配合。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需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后,方可发出成交通知书。;
(8)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1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3.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 .365trade.com .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3.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3.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磋商文件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3.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7潜在供应商请填写本公告附后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2)(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7)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9)拟派技术负责人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10)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信息(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12)变电或输配电工程施工业绩(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3)2021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4)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扫描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供应商登记无效;
3.8在受理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报名时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更换,其响应将被否决;
3.9报价单位可自行按程序下载采购文件,请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请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响应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开启地点及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供应商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开启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地点。本次采购采取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线上开标;
5.3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4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响应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
7.6.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cgzx.hit.edu.cn)上发布。
7.7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采购人在采购全过程如发现并核实供应商有造假影响采购、响应活动,将扣罚响应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限制名单》;
7.8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3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70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7.9.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响应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限制名单》;
7.10.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武老师、0451-8641795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18904884128 4006998787-5(招标五部)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904884128 4006998787-5(招标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