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学院等教学实验室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学院等教学实验室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GC-2022088;
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学院等教学实验室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19.8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19.80万元;
6.采购需求:马克思学院等教学实验室包含的电气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7月1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下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学院等教学实验室维修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且网上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
3.4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土建施工及安装各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 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具备土建施工、安装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土建施工或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采购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予邮寄。供应商过时或逾期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或时限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开标大厅,本项目是否至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根据疫情情况而定。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开标大厅,本项目是否至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根据疫情情况而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履约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3.质量标准:本项目的材料、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竣工验收时,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22年7月7日9时30分,因校园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勘察每个供应商限定1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东门集合,统一组织进校,勘察后即离校,不得在校园内随意走动;
6.1因疫情防控,现场踏勘时供应商必须随时佩戴口罩,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因未佩戴口罩或身份证原件导致无法进校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工程的实际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误解工地情况或未参加踏勘现场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7.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在疫情结束前:
9.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本项目的登记问询制度,逐一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发现情况异常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9.2请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配合相关防疫登记检查;
9.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建议为供应商代表1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9.4因疫情防控情况尚不明确,若无法正常进行磋商,则时间另行通知;
9.5请供应商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 系 人:战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0451-82519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联系方式:0451-82663366转8011、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庞女士
电 话:0451-82663366转8011、8005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