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处理口罩机
项目编号: SQZBB20220106003
投标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2 12:00
开标时间: 2022-1-14 上午: 9:00
开标地点:济南市章丘区刁镇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园四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电话:苏霞 18005415639
看现场联系人: 焦念法 电话: 152-6418-7789
招标要求:
1. 开标前技术标(只发技术标),发tender@shengquan.com邮箱
2. 现场开标当天,携带纸版标书到现场开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封装,扫描件和电子版存到U盘并用单独信封封装
3. 开标前,保证金截图备注好企业名称发tender@shengquan.com邮箱,并微信告知招标办苏霞(一定告知防止落下您)
4. 标书费(交现金),开标当天交财务
5. 开标当天,参标人带好名片、身份证,企业宣传册参标
6.圣泉采购平台无需报名、报价,联系18005415639报名
7.出示绿色健康码;山东外省、途经疫情风险区、健康码有※提示、山东省内乘坐交通工具参加现场投标者,必须持有48小时内济南当地的核酸报告 。黄色健康码或红码人员,不许参标。
8.参标供应商必须全称佩戴口罩
9.疫情不能到现场的供应商,交保证金、邮寄标书。请下载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天线上视频连线。
第一章 投标事项
1.投标须知
1.1招标单位(项目法人):
单位名称: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山东章丘刁镇圣泉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唐一林
项目地点:圣泉集团
1.2招标方式和原则
本工程采用招标议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标小组意见选定回收处理单位。
1.3招标范围
处理售卖80台口罩机器
现针对售卖80台口罩机器做如下几项要求以便投标人在报价时能够做到详实准确,标准统一:
一、 通用条款
1. 现场设立垃圾区域,所有口罩机区垃圾全部由回收处理单位负责堆放至垃圾区。并当日清运出场,做到当日产生当日清,禁止沿途撒漏。现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特殊原因需提前告知总务科相关管理人员。
2. 现场发现烟头等火灾源头单个罚款500元。多次劝阻不听者,我部门有权取消合同。
3. 尽量避免夜间加班,非看守人员下班后全部按点出厂。禁止在厂区内随意走动。
4. 回收处理单位在施工前提前办理好各相关工作证。(动火证、接电证、工作证等)。
5.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发现违规者100元/人次,并清理出厂扣押工作证。
6. 相关施工设备、物料等入厂及时办理入厂登记。施工结束后按登记情况出厂。凡未进行入厂登记的全部视为我厂物资。
7. 为保证工期,中标人所承包工程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施工,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有能力组织充足的人力资源连续清理,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增加在报价书中统一考虑,不再另计。
8.以上要求,甲方将严格按此要求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如发现不合格项,施工方需立即整改。警告2次仍不整改者加倍罚款。
2 、投标报价
说明:投标单位报价时必须严格按照附表的格式内容和顺序填写,不得更改格式内容和顺序否则将视为废标。如果投标人认为附表存在漏项时,可在相应单体工程的表格后、小计前,按原有顺序号顺延增加列项,并入小计中。
最终让利则由投标人在谈判自主报价。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将电子版投标报价单公布于我公司网络采购平台上。
招标单位宣布中标结果后,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保证金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招标废标,择日重新组织招标。
标底的完整性:是指在招标发出后招标单位从看现场开始倒整个标的完成后全过程中必须是完整的不能变更。
2.2本标的综合单价均包含了,为完成回收处理工程所必须进行的施工措施、运输、安全防护、质量防护等一切内容,投标人中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名目要求增加费用。
2.3报价原则:其报价应为本标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和维护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机械(含大型机具拆装和轨道铺设)、劳务、所有材料、管理、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调整及合同规定的包干内容等所有费用。
3施工用电
不计费
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5合同价格承包方式
5.1本工程采用单价包死原则,合同期内概不调价。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报价单
6.2营业执照及对应危废处置资质证书
6.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6.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施工人员信息表
6.5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7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在签定协议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二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签证后,全部返还,期间如施工方擅自违约,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8投标保证金
8.1招标单位将在招标完毕、评标结束后将招标结果通知中标方。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投料生产验收合格后,原账号退还。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退还。
8.2如出现下列任何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9、答疑及勘察现场
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作出澄清和解答。
9.2勘察现场
9.2.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自己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9.3答疑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疑问答复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9.4 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后,应被认为已勘察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且其投标文件是建立在上述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投标人对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的,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施工现场无疑议。
1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0.1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10.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并在投标文件密封面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11.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1.3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表所述的单位地址。
12开标
12.1招标单位成立“招标小组”具体负责开标、评标和拟定标工作。
12.2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人员对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其他投标人。
12.3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严格自律,并接受高层领导和资产管理部的审计和监督。
12.4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2.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2.6投标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投标秩序,破坏公平竞争。
12.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2.8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废标
1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加写标志。
13.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3.5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报价确认
14.1当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错误或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2各项累计数字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
14.3评标机构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社会信誉、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14.4招标单位根据综合评比选出单位中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解释义务。
15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逾期不予受理。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根据须知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留。
17中标通知书
17.1确定预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通知预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并在该通知中给定合同谈判地点和期限日期。
17.2在双方就合同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正式签订合同。
18合同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先签方签字时间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