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工程载货电梯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第四次)
一、招标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项目名称:哈工大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工程载货电梯采购与安装
三、项目编号:GC2013JJ002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内容:
1、项目概况:哈工大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工程位于哈市香坊区和兴路哈工大科学园内。两个项目主体均为地上为21层,地下2层且相通;基础楼建筑面积约为50059㎡,科创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01014㎡;两个建筑高度均为92.80米;结构形式均为为剪力墙结构。建筑设计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分别为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监理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为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第三建筑公司。两栋楼各有载货电梯1部,本次为基础科研楼和科技创新大厦工程载货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
目前工程形象:桩基础施工。
2、项目资金来源:国拨;
3、载货电梯数量与分布
见附件中电梯选型表表1
4、供货期与安装工期:
供货期:2014年2月1日—2014年12月30日
安装工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7月30日
5、质量要求:合格,以通过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专项验收为准。
六、对投标人的要求
根据学校聘请相关电梯专家论证,拟接受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参见本次招标。
1、报名人必须为在华合资或独资电梯制造企业(年产量超过伍仟台)或电梯制造企业授权的、在哈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代理商企业。如代理商企业报名投标,一个电梯制造企业只能委托授权一个代理商企业,不接受一个电梯制造企业委托授权两个代理商企业;一个代理商企业只能代理一个电梯制造企业品牌,不接受一个代理商代理两个电梯制造企业品牌。
2、报名人必须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经济实力。
3、报名人的资质要求:
3.1 对于电梯制造企业:
3.1.1报名人必须在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报名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3.1.3报名人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2012年度)并由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2 对于代理商:
3.2.1报名人必须是在哈尔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报名人可以以销售公司和安装工程公司联合体投标,但两个公司必须名称具有相同关键词且法人代表为同一自然人,其他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2.3报名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
3.2.4报名人必须具有所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企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2012年度)并由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且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以及电梯制造企业给代理商企业的授权书。
七、投标申请人可到哈工大行政办公楼328室哈工大工程招标办公室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9日-12月25日,每天8:30-16:30,节假日休息。
八、凡来报名的投标企业须持以下材料:
1、对于电梯制造企业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代理商
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并加盖单位公章);该代理商所代理电梯品牌制造企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为“乘客电梯A级和载货电梯B级”的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企业公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哈尔滨工业大学(http://www.hit.edu.cn/)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招标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328房间
邮编:150001
联系人:盖遵彬、王海洁
电话:0451-86402530
电子邮箱:hitgczb@163.com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八
http://www.cec.gov.cn/uploadfile/2013/1218/201312180407516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