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二期用地首批、一期用地5#单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二期用地首批、一期用地5#单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朱村。
1.2.3 工程范围: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二期用地首批单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用地面积约10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8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单体(20#、23#、25#、26#、27#)及招标用地范围内和涵洞周边的基础设施、绿化及配套(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网、运动场等)工程。其中:20#楼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23#楼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25#楼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26#楼建筑面积约15200平方米;27#楼建筑面积约14200平方米。
标段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一期用地5#单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用地面积约17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单体(5#,建筑面积约62900平方米)及招标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绿化及配套工程。
[注释] (1)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同时公告,投标人可选择同时参与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不允许兼中。
(2)每个标段分别单独进行投标登记及独立投标。
(3)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评标,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人若在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另一标段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若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性审查、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不足4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另一个标段招投标工作的继续进行。
(6)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凡未注明适用于某标段的条款均适用于两个标段。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2012-440118-04-01-740143、2108-440118-04-01-341775。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95359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限额:标段一人民币约47400万元;标段二人民币约31450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要求,完成各标段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勘察必须满足设计需要。
(2)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
(3)设计主要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各阶段、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电梯、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幕墙工程(如有)、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
(4)绿色建筑工程、海绵城市建筑工程的设计。
(5)装配式建筑设计(标段一第25#,按招标人书面通知启动),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
(6)BIM设计(标段一第25#,按招标人书面通知启动),并在BIM模型的基础上导出全部图纸,提供相应格式的电子文件。
(7)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9 标段一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22 年 3 月,竣工日期为 2032 年 12 月(实际启动日期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标段二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22 年 3 月,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实际启动日期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1.2.10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一星。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勘察:岩土与斜坡第三组(顾问费用超过1000万港元);设计: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应以承接工程设计资质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指满足本公告第1.4.2条第(1)项、第(2)项)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释]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专业职称”栏)。
1.4.8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释] (选择性条款)(1)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2)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4.9 申请人按招标文件附件14格式提交签字盖章的《招投标廉洁承诺书》。
1.4.10 申请人按招标文件附件16格式提交签字盖章的《保密承诺书》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一 :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45分至2021年11月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第 2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5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8.2 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9 费用
1.9.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标段一为807.4614 万元。其中:
(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4.4万元(勘察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元/米,暂计工程量8700米);
(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3.0614 万元。
标段二为377.8517万元。其中:
(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6万元(勘察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元/米,暂计工程量2300米);
(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0.2517万元。
1.9.2 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1.9.3 本项目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
标段一: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完成方案修改,修改完成后15日内完成用地修规调整及报批,方案确定后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标段二: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修改完成后15日内完成用地修规调整及报批,方案确定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10.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每批次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11 其他事项
1.11.1 每标段根据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相关规定,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价为基数,按服务招标类型并下浮20%计取后,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纪检监察室
电话:020-37204980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6-78号
1.11.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杂志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11.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西76-78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23629
1.12.4 传真号码:020-87023501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336359、020-87600652
1.13.4 传真号码:020-83541220
1.13.5电子邮箱:zhongzhaogz@cntcitc.com.cn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61
1.14.4 传真号码:020-32821161
1.14.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增城区挂绿路12号
1.15.3 电话号码: 020-32821156
1.15.4 传真号码: /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