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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客户服务中心1#楼施工图重新设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9年12月02日 打印 收藏

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客户服务中心1#楼施工图重新设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客户服务中心1#楼施工图重新设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客户服务中心1#楼施工图重新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TC1994BU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412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关工,020-87023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20-8354122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内容: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客户服务中心1#楼施工图重新设计项目。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报价供应商资格:

4.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事务所(包括建筑、结构、机电)资质;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说明

增城新区客户服务中心1#楼设计项目经公开招标后,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广州承总设计院签订设计合同。其后,广州承总设计院已完成原设计合同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后因消防审核审批机构改革等客观原因,该项目未能完成施工图审查、如期施工。

现项目需尽快重新启动,由于从2018年初至今,国家已经陆续更新和新颁布了诸多建筑、结构、防排烟等设计规范。新设计规范对原设计成果影响颇大,设计单位各专业须按新规范重新施工图设计才能满足要求。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州承总设计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陈祖铭  工作单位:华工设计院  职称:教高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李丽娜  工作单位: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张青  工作单位: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范凯弘  工作单位: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高会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覃斯琴  工作单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律师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由于广州承总设计院已经完成了原设计合同的大部分工作了(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而目前需开展的设计工作须利用之前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成果,并需要按照原合同要求继续开展设计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等工作,结合新规范重新开展施工图设计。考虑到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设计负责作为其中重要一方)、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性、设计工作的连续性。专家组一致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

(三)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02日至2019年12月06日止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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