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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智能工业融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年11月19日 打印 收藏

苏州智能工业融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智能工业融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苏高新发改技备【2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 国企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州智能工业融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599号苏高新集团科技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30489.9平方米(约45.78亩),由现有1号楼(建筑面积约33671.94平方米)及其南面约25亩用地组成。整个园区统一规划为五所华东分所新址,建设内容包括现有1号楼的实验室改造装修(装修面积约16500平方米),新建钢架结构实验室1栋(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2层)及有关配套设施等。 预留后期建筑1栋用地(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4层)。

2.1.3合同估算价:486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4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 年 9 月 26 日。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1)项目整个园区红线范围内修建性规划设计。

(2)现有1号楼实验室改造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3)新建钢架结构实验室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4)园区道路、市政、绿化等配套设施施工。

2.3招标内容:

2.3.1勘察设计:

(1)园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修改。

(2)新建工程详细勘察、新建和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修改、管线综合设计、报建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满足功能需求的专业设计。

(3)配合修规报建报批、建筑方案审查、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设和施工图审查及备案,以及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含各阶段验收通过)等。

2.3.2施工总承包:

(1)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完成经审批的施工图(含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所包含的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含排污)工程、电气工程(含弱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市政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招标人另外发包或招标人与中标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包施工配合服务)、工程资料统一汇总整理、归档、移交等。

(3)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本项目采用2019预选承包商库,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建-Ⅰ组;房建-Ⅱ组;房建-Ⅲ组。

3.2 设计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等于380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任职证明。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R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等于3800万元人民币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R3.3.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3.3.5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相关条款。

3.7严格按照《苏清办【2019】3号》文件:江苏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进行审核,在此名单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117号中国赛宝(华东)实验室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现场购买领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20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杂志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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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邮    编:510000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张建军                       联 系 人:杨文哲

电    话:13372109289,13372100526     电    话:13042016621

传    真:                            传    真:020-8354122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hongzhaogz@cntcitc.com.cn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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