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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210栋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2012年11月06日 打印 收藏
招标编号:基建2012-261 
   我校210栋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维修改造。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拨,现已落实。现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专项维修—210栋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3.工程规模:维修改造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 
   4.发包内容:土建、水电安装 
   5.工 期:180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时间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09年1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维修改造工程投标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可于 2012 年 11 月 13 日 11 时 30 分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本工程不另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之后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按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并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返还)。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 
   传 真:025—84314977 
   电 话:025—84315701 
   联 系 人:唐老师 
   2012年11月6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