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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基础平台分布式部署 试点项目

2018年08月09日 打印 收藏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基础平台分布式部署 试点项目、招标编号:SRMC-ZB-201809),招标人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招 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使用财政资金,资金已 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 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基础平台 (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是无线电管理一体化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在支持国 家重大战略工程的建设,国家中心与省级机构的平台级互联,临近省份设备和数 据的共享,全业务系统的集成方面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为提升一体化平台的性能,应对专线网络突发故障的可能,支持业务系统的 建设和集成,为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应完善一体化平台分布 式部署架构并配置一体化平台广域网热备机制。本项目将试点国家中心一体化平 台分布式部署,升级一体化平台功能,完善一体化平台分布式部署架构,确保一 体化平台的稳定运行。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及要求: 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成都监测站进行一体化平台分布式部署架构试点,实 施成都监测站一体化平台分布式部署和数据库系统分布式部署,实现一体化平台 服务治理系统对分布式企业服务总线的管控功能。具体包括: 1、试点国家中心一体化平台分布式部署; 2、升级一体化平台功能,支持一体化平台分布式部署架构; 3、提供智能化路由识别功能,实现一体化平台本地路由识别策略。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交付招标人使用。 交货地点: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成都监测站 (成都)。 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 1 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30 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 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 (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 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 年以来 /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 求: / 。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 三年(2014 年-至今任意三年(含)以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 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 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中国境 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 印件),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格式后附);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声明”(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次) 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 种的缴纳凭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一 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及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 原件,格式后附); (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国内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承诺在项目交付期 内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成都监测站(成都)两 地提供合计不少于 8 人的实施驻场服务并在免费质保期内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 心(北京)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成都监测站(成都)均提供不少于 1 人的运维 驻场服务(附承诺书原件,需详细说明两地驻场人数,格式自拟); (5) 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 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 8 月 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 号院 9 号楼中招国际招 标有限公司 518 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等效相关证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 标文件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3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不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情况填写) 。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情况填写)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8 月 27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98 号二层 226 会议室(路南,白色楼)。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适用) /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 中产品。 8.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 品清单中的产品。 8.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80 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 号院 9 号楼 518 室 邮 编: 100037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 富尧 联 系 人:郭立颖、熊磊 电 话: 010- 68009255 电 话:010-62108297/010-62108020 传 真: 010- 68009255 传 真:010-62110685 电子邮件: fuyao@srrc.org.cn 电子邮件:cntcitcp@163.com 网 址: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10 .招标公告期限 10.1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7 日 批注 [f1]: 5 个工作日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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