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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监测站防雷改造项目

2018年05月28日 打印 收藏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监测站防雷改造项目、招标编号:SRMC-ZB-201804),招标人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使用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监测站自建站多年以来,院区部分建筑和设备设施防雷措施不完善或已年久失效,部分设施虽仍在发挥雷电防护作用,但由于投用时间较长,出现自然腐蚀老化等状态,雷电防护隐患较多。通过实施本项目,完善防雷措施不完善区域的防雷设施,更换部分已损坏失效的防雷设施,建立北京监测站的基本雷电防护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雷电灾害引发的设备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及规模: 1.防雷设施检测服务 由中标人请第三方具有雷电防护装置甲级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北京监测站楼宇、天线和配套设备设施防雷措施进行全面检测,了解当前院区内及各无人值守遥控站防雷设施的工作状况,并出具北京监测站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工作量计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检测费用根据工作量按照防雷检测有关规定确定,不高于中标价的5%,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2.防雷设施改造 完善北京监测站院区各类重要设施的防雷措施,更换已损坏失效的防雷设备,对防雷措施不完善的设施进行直击雷、雷电感应防护设备和接地系统的完善补充,使站院区具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基本雷电防护体系。 采购预算:13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付招标人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三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35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必须满足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国务院2016年6月24日印发的《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精神的通知》(气发〔2016〕48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至《决定》发布之日(2016年6月24日)后的国家气象局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甲级资质或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特种防雷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任意三年(含)以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注册地在港澳台或中国境外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声明原件,格式后附);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保基金(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主要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货及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国内售后服务,保障及承诺,应具备7×24小时不间断售后服务,常备设备备件可即时更换;(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室;联系人:郭立颖,电话62108297。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等效相关证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3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不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情况填写) 。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情况填写)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1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98号二层226会议室(路南,白色楼)。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适用) /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8.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8.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室 邮 编: 100037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 富尧 联 系 人:熊磊、郭立颖 电 话: 010- 68009255 电 话:010-62108020、010-62108297 传 真: 010- 68009255 传 真:010-62110685 电子邮件: fuyao@srrc.org.cn 电子邮件:cntcitcp@163.com 网 址: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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