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学生生活区(南区)三期室外绿化配套工程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基建2013-097
我校 学生生活区(南区)三期室外绿化配套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工信部规[2010]5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拨 ,现已落实。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绿化配套工程 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学生生活区(南区)三期室外绿化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3、发包内容:乔灌木种植及养护
4、工 期:满足甲方要求
5、养 护 期:2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时间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要求职称证书要注明园林相关专业,若未注明园林相关专业的要提供园林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职称证书非园林类,则按《建城【2009】157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且项目负责人还须自2011年5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8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2份(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竣工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不良行为: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②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6、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其授权委托人可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本工程不另外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之后的投标,投标申请人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管理手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投标申请人应将上述资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缺一不可),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
(4)投标申请人还须装袋递交(不得密封)前(2)、(3)条款所述复印件的所有原件(缺一不可)。原件袋外标明申请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原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返还。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必选合格条件和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
传 真:025—84315701
电 话:025—84315701
联 系 人:高弦
2013年5月22日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基建2013-097
我校 学生生活区(南区)三期室外绿化配套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工信部规[2010]5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拨 ,现已落实。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绿化配套工程 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学生生活区(南区)三期室外绿化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3、发包内容:乔灌木种植及养护
4、工 期:满足甲方要求
5、养 护 期:2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时间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要求职称证书要注明园林相关专业,若未注明园林相关专业的要提供园林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职称证书非园林类,则按《建城【2009】157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且项目负责人还须自2011年5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8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2份(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竣工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不良行为: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②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6、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其授权委托人可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本工程不另外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之后的投标,投标申请人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管理手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投标申请人应将上述资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缺一不可),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
(4)投标申请人还须装袋递交(不得密封)前(2)、(3)条款所述复印件的所有原件(缺一不可)。原件袋外标明申请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原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返还。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必选合格条件和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
传 真:025—84315701
电 话:025—84315701
联 系 人:高弦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