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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基础设施改造—友谊河南岸景观改造工程

2013年05月13日 打印 收藏
招标编号:基建2013-104 
我校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工信部规[2010]5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拨,现已落实。现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友谊河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校园基础设施改造—友谊河南岸景观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3.发包内容:园林绿化、硬质景观改造、水电安装配套等 
4.工 期: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时间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类似景观绿化工程(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竣工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其授权委托人可于 2013 年5月20日17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本工程不另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之后的投标,投标申请人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管理手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投标申请人应将上述资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缺一不可),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 
(4)投标申请人还须装袋递交(不得密封)前(2)、(3)款所述复印件的所有原件(缺一不可)。原件袋外标明申请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原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返还。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必选合格条件和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1号(国家超细粉体中心A205室) 
传 真:025—84315701 
电 话:025—84315701 
联 系 人:唐老师 
2013年5月13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