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基建2012-214
我校 理学院楼(127栋)维修改造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拨 ,现已落实。现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专项维修—理学院楼(127栋)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3.工程规模:维修改造房屋1栋、建筑面积约2360平方米
4.发包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及室外工程
5.工 期:260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报名资格条件、时间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09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个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和厂房除外,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3、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可于 2012 年 9月 17 日 16 时 30 分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南京理工大学基建处128室)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本工程不另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之后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按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并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原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返还)。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南京理工大学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传 真:025—84314977
电 话:025—84315039
联系人:唐绍勤
2012年9月10日
我校 理学院楼(127栋)维修改造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拨 ,现已落实。现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专项维修—理学院楼(127栋)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3.工程规模:维修改造房屋1栋、建筑面积约2360平方米
4.发包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及室外工程
5.工 期:260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报名资格条件、时间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09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个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和厂房除外,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3、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和项目经理,可于 2012 年 9月 17 日 16 时 30 分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南京理工大学基建处128室)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本工程不另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2、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之后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楚的、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按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并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原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返还)。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南京理工大学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传 真:025—84314977
电 话:025—84315039
联系人:唐绍勤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