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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综合实验大楼维修改造工程

2015年12月08日 打印 收藏
南京理工大学综合实验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基建2015-189 我校综合实验大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拨,已落实。现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实验大楼维修改造-裙楼外立面出新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3、发包内容:裙楼外立面干挂石材、屋面改造、屋面景观、环境绿化等 4、工程估算:170万元 5、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时间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2012年10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80万元以上的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或合同甲供干挂石材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是土建总承包合同含干挂石材幕墙工程的,还应提供石材幕墙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提供资料应能如实反映出前述相关数据)。 3、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5年6月至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100栋106室报名并递交经密封资格预审申请书。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及密封要求 1、本工程不另行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只要按本公告要求提供下列有效的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文件即可(缺一不可):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资审时,须核对前述五个复印件的原件); (4)企业承诺书原件(对项目经理能否常驻施工现场、业绩真实性的承诺,对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5)拟派本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原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造价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5年6月至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缺一不可。 2、投标申请人须将上述(1)-(5)项资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缺一不可),并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封袋上须标明工程名称和申请人名称(原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返还)。 四、资格审查方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100栋106室 联 系 人:唐老师 办公电话:025—84315037 传 真:025—84314977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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