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基建2012-217(KNJ120318-03SG)
我校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10)5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校内友谊河河道整治、道路及桥梁改造出新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河道整治、道路及桥梁改造出新
10、工程规模:长度735米、宽度9米;桥长13米、单跨13米。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3、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与书面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与书面公告和招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300元。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经理自200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须含桥梁)或者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投标人也可同时提供能反映上述类似特征的其它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上述类似特征,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示一致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3月-2012年8月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有上传至该系统的证书扫描件为最新、有效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建造师不到场或携带资料不全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
(3)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3月-2012年8月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供招标人审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资料不全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4、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项目经理姓名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本工程中标项目经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建造师注册证交由招标保管,保管期限至工程验收合格。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年11月27日12时36分到 2012年12月4日12时36分为止。发布法定媒体: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以上发布内容如与法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时(包括发布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及因备案修改原因延期或重新发布公告等),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代理机构传真:83278558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51922577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sjkyhl@163.com
招标人:南京理工大学
2012.11.27
我校校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工信部规函(2010)5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校内友谊河河道整治、道路及桥梁改造出新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河道整治、道路及桥梁改造出新
10、工程规模:长度735米、宽度9米;桥长13米、单跨13米。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3、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与书面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与书面公告和招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300元。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经理自200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须含桥梁)或者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投标人也可同时提供能反映上述类似特征的其它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上述类似特征,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示一致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3月-2012年8月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有上传至该系统的证书扫描件为最新、有效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建造师不到场或携带资料不全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
(3)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3月-2012年8月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供招标人审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资料不全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4、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项目经理姓名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本工程中标项目经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建造师注册证交由招标保管,保管期限至工程验收合格。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年11月27日12时36分到 2012年12月4日12时36分为止。发布法定媒体: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以上发布内容如与法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时(包括发布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及因备案修改原因延期或重新发布公告等),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代理机构传真:83278558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51922577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sjkyhl@163.com
招标人:南京理工大学
20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