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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5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015年08月13日 打印 收藏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5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54115020457)更正公告 受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5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5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0615-154115020457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8月12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603 三、更正日期2015年8月13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贾劼 孙海玲 2.联系电话:022-2355662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和平区河北路 3.采购人联系人:马弘刚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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