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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5年05月15日 打印 收藏
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朱村。 1.2.3 工程范围: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占地面积426660平方米,首批项目建筑面积约161875平方米,建设增城总部新区2#、3#、4#、6#、7#、8#、9#、11#、12#、13#、14#、16#、17#、24#(含24-1、24-2)等单体建筑物及工作区一期配套工程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1255平方米。 注:一期红线范围内除保障部分(18#~23#)和已单独招标的15#、10#、基础设施、永久用电以及未建设的1#、5#外,其余均纳入本次招标工程范围。 1.2.4 规划用地文件: 增规地证2013[063]号、增规地证2014[014]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015-440183-73-03-001699) 。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808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1.2.8 招标内容:(1)红线范围内各单体的工程详细勘察、修规修改、方案设计及修改、管线综合规划、报建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周边道路、市政供电、市政给排水、排污、园建配套、绿化、强弱电、智能化、暖通、燃气、节能、防雷、绿色建筑、室内设计等相关专业设计及试验楼(室)的工艺管道(压缩空气、液氮等)、设备循环水和其他保障设计等;各单体建筑之间的连廊以及各单体建筑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等)和试验场、运动场、储藏室、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的勘察设计。 (2)配合开展修规、建筑方案审查、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设和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含节能和绿色建筑),以及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含各阶段验收通过)等。 (3)园区公共部分智能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和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报建报批手续、编制竣工图、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 年 / 月,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按招标文件附录20格式提交盖章的承诺函)。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事务所(包括建筑、结构、机电)资质,和 ② 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且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须依法另行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如联合体投标,须按招标文件附录11格式提交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1.4.8 申请人按招标文件附录23格式提交签字盖章的《招投标廉洁承诺书》。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申请人必须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且提交下列资料: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61.63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用于投标经济补偿的费用为 24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8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5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6名的投标人 2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6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如果招标失败,当次不作经济补偿;如果参与投标的方案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未达到基本设计要求的,不给予方案补偿费。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为固定总价,不因任何情况作调整。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自行测算综合包干单价,综合包干单价应不高于100元/米,中标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任何情况作调整。 1.8 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日历天内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各个建筑单体、附属设施、智能化设计及园林绿化设计的设计进度各不一致时,中标人按上述节点时间分别完成设计。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2%;逾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担另行委托他人设计的费用,承包人全额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根据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相关规定,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价为基数,按服务招标类型并下浮20%计取后,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五所纪检监察室 电话: 020-3720498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杂志、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10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023346 1.10.4 传真号码:020-87023501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50 广州市北较场路19号金鹰酒店8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1220,18028805902 1.11.4 传真号码:020-83544503 1.11.5电子邮箱:zhongzhaogz@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2号四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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