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CZB201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公寓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工程设备供货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公寓弱电工程设备供货;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2.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5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49070 m2,其中:A栋26303m2,B栋22767m2,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15层;
2.6招标内容范围及数量(标段一标段二可兼报兼中):
标段一:网络设备:汇聚交换机2台、48口接入交换机80台、24口接入交换机10台;
标段二:监控系统设备:摄像机274台、单路视频编码器8台、视频网络存储设备7台、存储硬盘112台、IPSAN存储扩展磁盘柜2台、IPSAN存储专用硬盘32台、IPSAN存储电源模块2台、视频管理服务软件1套、汇聚交换机2台、接入交换机12台、单模光模块4个、管理计算机3台。
2.7计划工期: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日历工期61日历日;
2.8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工程只接受同一品牌(标段一为交换机,标段二为摄像机)的一家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同一品牌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哈尔滨市以外企业也可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签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标注投标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限本次投标使用字样,投标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207室。
4.3 如为供应商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www.hrbeu.edu.cn )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主楼207室。
联 系 人:裴景成
联系方式:0451-82569870
2015年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