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朱村街内。
1.1.3 设计范围: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639.987亩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区内道路、施工便道、综合管道管网(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等),动力中心,高低压变配电,围墙(含监控)、环境卫生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市政工程设计并负责通过专业主管部门审核。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电力电信管沟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工信部规函[2012]564号。
1.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7 建设规模: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区域占地面积639.987亩,工程建安工程费用约6600万元,最大排水管径1000mm。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国家相关规定 。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园区燃气、电力电信等专业设计配合服务 ■相关报建配合、■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修规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路桥 高级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以设计业绩为主(以设计业绩为主是指:同一勘察设计项目设计业绩所占比例大于等于70%))。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2010年 1月 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以设计业绩为主(以设计业绩为主是指:同一勘察设计项目设计业绩所占比例大于等于70%))。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合同;
(2)甲方出具的设计负责人任职证明。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1.2.3(1)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不超过2个。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字盖章的《招投标廉洁承诺书》。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至 2014 年 12 月 22 日 16 时 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137.6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设投标补偿费如下:
评审排序第1名5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1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投标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工程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
1.4.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自行测算综合包干单价,综合包干单价应不高于90元/米,中标后综合包干单价不因任何情况作调整。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划分园林和市政2个工期要求)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五所纪检监察室
电话: 020-3720498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杂志、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610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1.7.3 联系人:娄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023346
1.7.5 传真号码:020-87023501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50 广州市北较场路19号金鹰酒店8楼
1.8.3 联系人:麦成龙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1220,18028805902
1.8.5 传真号码:020-83544503
1.8.6 电子邮箱:zhongzhaogz@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2号四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