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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介入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应有限度
近期,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文件对投标保证金作出规定,取消、禁止政府采购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倡导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确定免收、降低比例收取或以保函形式替代,引发业界广泛讨论
2020年05月08日
从采购人角度看不宜禁止收取投标保证金
近一年来,不断有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文规定类似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明确禁止政府采购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目的是为了切实减轻供应商的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前瞻性,但是从法律体系看,禁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依法治国原则,也忽视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另一方当事人采购人的权利。
2020年05月08日
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该不该收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站在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的立场上陆续出台文件,规定在本行政区域禁止政府采购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含非招标方式的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全部在线提供,采购组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得收取文件工本费。
2020年05月08日
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该不该收
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应当由采购人说了算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陆续出台文件,在本行政区域禁止政府采购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到底该不该收?如果不收应该由谁说了算?首先《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020年05月08日
谁来决定保证金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收取
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该不该收,业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一种观点认为不该收,这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能、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的要求;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收,这是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制约措施。同样,对于采购文件工本费该不该收也同样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该收和不该收,不该收的认为采购代理服务费中已包含了采购文件的工本费;认为该收的则认为采购代理服务费中不包含采购文件工本费。在招标采购领域,保证金就投标(含政府采购的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
2020年05月08日
用“加减乘除”提高投标保证金的规范性
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世界银行2020年在《营商环境报告》评价体系中也将政府采购指标纳入其中,包括政府采购信息的可获得性和透明度、投标保证金的规范性、合同履行和政府付款的及时性、投诉机制的公平性四个方面。在此背景下,对如何提高投标保证金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投标保证金涉及到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不能简单“一刀切”,应该将其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非常好的切入点,用“加减乘除”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2020年05月08日
新时代下该对采购文件收费说“不”
采购文件收费存在随心所欲、依据违规、借东补西、费用叠加的四大乱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四条虽然明确了采购文件的出售原则,但从操作层面看依然不够细致,无法有效遏制这些行业乱象。
2020年05月08日
应该取消投标保证金与文件工本费吗?
2019年,全国上下推行“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初,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成本。在此两大背景下,山东、河南、湖北、雄安等很多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纷纷出台文件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浙江、广州等地还在此基础上取消政府采购电子化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引发业界热议和争论,其焦点主要集中在投标保证金、工本费要不要收?以什么方式收?政府财政部门是否有权取消收取?
2020年05月08日
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到底该不该收?
自2019年起,陆续有多个省、市财政部门纷纷印发禁止收取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文件通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那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该不该收?应该由谁来决定保证金收不收?地方政府出台政策禁止政府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有没有法律依据?笔者将结合保证金的作用及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2020年05月08日
地方政府不应禁止招标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文件禁止政府采购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其合法性、合理性值得商榷。
2020年05月08日
投标保证金设置应由采购人依法抉择
政府采购保证金,按投标(响应)和签约两个阶段分为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响应)保证金按照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的不同,又分为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询价保证金和网上竞价保证金。为表述方便,本文统称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制度的设立,意在通过经济手段,预防和惩戒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政府采购实践中,投标保证金对于预防和惩戒供应商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促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
2020年05月08日
优化营商环境并非取消保证金的法定理由
自2019年起不少省级财政部门先后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取消投标保证金、限制收取履约保证金,个别地方财政部门还禁止收取电子采购文件的费用,理由主要是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又有一些省级财政部门发文采取同样的做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2020年05月08日
禁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正当性分析
  近来,部分省市财政部门发文禁止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收取投标保证金(包括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保证金)的做法引起了行业的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这一做法损害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利益,也有观点认为这是政府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切实推行“放管服”改革的体现。地方政府部门禁止采购人及其代采购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有无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其他可替代的路径,均值得深入探讨。  从限缩政府权力看禁...
2020年05月08日
财政部门应慎重决定采购人不收投标保证金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财政部门陆续出台文件,在本行政区域禁止政府采购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含非招标方式的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限制履约保证金金额(以下为了叙述方便,统一称为投标保证金),再次把“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该不该收的决定权到底在于谁”推向风口浪尖。为什么是再次?因为在这一两年里,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如浙江省、湖北省财政厅,出于减轻企业负担角度考虑,要求政府采购的采购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2020年05月08日
中国招标从来都是评定分离
2019年9月30日,住建部办公厅在其官网登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函(建办市函[2019]559号)。在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具体规定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3至5家不排序的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
2019年11月09日
“以审计为结算依据”的规定应何去何从
一、问题的由来上世纪90年代,工程结算就经常与审计结论发生冲突,当时,一般都是结算结束后进行审计,审计的结论往往是超付,所以,当年比较多的纠纷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要求返还超付的结算款,甚至出现了一些建设单位起诉施工企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4月2日以(2001)民一他字第2号函答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定的工程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
2019年11月05日
“以审计为结算依据”的规定应何去何从
回归《招标投标法》,将评委会组建权归还招标人
一、问题的由来上世纪90年代,工程结算就经常与审计结论发生冲突,当时,一般都是结算结束后进行审计,审计的结论往往是超付,所以,当年比较多的纠纷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要求返还超付的结算款,甚至出现了一些建设单位起诉施工企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4月2日以(2001)民一他字第2号函答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定的工程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
2019年11月05日
回归《招标投标法》,将评委会组建权归还招标人
独立的维修工程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某公立医院对旧有病房大楼、门诊楼等进行维修,该维修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为1000多万元,主要内容为刷涂料、修墙裙、吊顶、拆除原部分隔墙为轻质隔断等。对于该项目的属性和法律适用问题,业内人士争议较大:有的认为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开展施工招标;有的认为该项目系对旧有楼房进行修缮,不属于与新建、改建和扩建相关的维修项目,应适用《政府采购法...
2019年10月28日
评标方法的选择及评标因素的权重分配
如所周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标因素也是投标人投标时的竞争因素。评标(竞争)因素可以分为两类:价格因素(可简称“价格”)和非价格因素。通常,投标价格的高低与非价格因素的优劣密切相关,正如人们常说的,“一分价钱一分货”。由于中国招标是部门割据,多头管理,各地又奇思异想,“创新”不断,致使中国招标的评标方法名目繁多。如何选择评标方法,常常困扰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笔者认为,如何选择评标方法,取...
2019年10月22日
评审专家名单何时公开最有利于公正评审
在当前的做法中和许多人的观念中,在评审前对评审专家名单进行保密,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铁律,为此,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专家库建设、评审专家管理、评审专家保密抽取、评审专家名单路途保密等方面,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心血,但是,效果好像并不理想,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家一直走在“堵漏”的路上,声讨、责备、甚至追责,实为费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归结起来,是大家把评审专家看得太...
2019年10月22日
政府采购体制设计的三大主体
评标专家是一个各方面要求很高的特殊群体,在招标采购实践活动中,如果评标专家自身不廉洁,就难以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再加上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十分复杂,所以在实践活动中,需要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部门高度重视。
2019年09月17日
能以过去的串标行为取消现在项目的中标资格吗?
案情介绍2019年8月,A公司在B项目中标后,突然被告知其中标资格被取消。A公司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函要求说明理由,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称,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投标人在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A公司于2017年6月在某市某项目投标中存在严重的串标行为;2017年10月,某省...
2019年09月10日
省级部门能调整国家规定的施工许可证限额标准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因此,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成为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标准。但同时,《管理办法》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
2019年09月03日
省级部门能调整国家规定的施工许可证限额标准吗?
如何做好招标采购结果绩效考核?
招标采购包括招标投标缔 约和履约两个环节。其中,招 标投标是实现招标人与中标人 缔约,履约是中标人依据招标 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履 约,实现采购结果。故此,招 标采购的核心在于依法实现采 购结果择优。那么,招标采购是缔约过程重要还是实现采购 结果重要呢?招标投标的核心 在于组织投标人竞争,招标人 从中进行择优。其实质是书面的 缔约竞争。而市场采购的核心在 于择优实现采购结果,招标投标 缔约在于...
2019年08月28日
如何做好招标采购结果绩效考核?
“法无禁止即可为”并不完全适用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一条 的规定,政府采购的立法目的和 立法宗旨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 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 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 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 规定,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为公开 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 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019年08月21日
“法无禁止即可为”并不完全适用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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