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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绿色建材政采试点城市不少于100个
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筑类型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建设,鼓励骨干建筑、房地产企业扩大绿色建材采购范围、加大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范围,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优化绿色建材采购、监管和应用的管理制度,对相关绿色建材产品应采尽采、应用尽用。《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建材
2023年12月0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两部门:PPP迎来新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方、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从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规范推进建设实施、切实加强运营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准确把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方面,PPP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合理把握重点领域,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PPP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明确管
2023年12月01日
住建部:27地工程项目试点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内容包括以下七项:一是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二是建立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机制,三是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四是完善层级数据共享机制,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六是推进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七是推动数
2023年12月01日
商务部:专项清理排斥外企参与招采等行为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请做好内外资不合理 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的函》,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商务部将组织对含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内容的规定及措施进行专项清理。本次专项清理事项主要包括:一是在内外资平等准入领域设置或采取针对外资的限制性措施,对外资企业经营活动造成障碍或形成负担;二是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资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以及对外资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三是通过限定所有制形式等方式排斥或限制外资企业参加本地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如某行业协会制定该行业
2023年12月0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公共机构发挥绿色采购示范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强调,党政机关、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国有企业、骨干企业要加快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国有废旧产品设备处置制度。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2023年12月01日
天津:就新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征求意见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区两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市、区两级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为60万元。天津市集中采购目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变化。一是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进行细化。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了基础性的调整,如:原有目录中部分以技术进行
2023年12月01日
上海:加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公开
上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要参照自贸区相关规定公开项目信息。《通知》规定,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区域范围内的各级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对供应商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并在公告该项目成交结果时,说明采用单一
2023年12月01日
浙江: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服务保障、组织实施、法律责任等内容。项目确定方面,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应依托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赋码;应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鼓励项目单位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用数字化技术开展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营维护。服务保障方面,应当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机制,落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组织实施方面,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参与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
2023年12月01日
福建:信用排名靠前的造价咨询企业可免于监督检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内容由起评分、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等五项内容组成。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由上述五项内容采取加减累积分制计算,得分高于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得分低于0分的,按0分计算。信用信息采集包括业绩信息、良好行为信息、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刑事责任信息等采集,业绩信息由评价系统自动获取福建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登记系统记录的造价成果文件信息;良好行为信息由评价系统自动获取
2023年12月01日
宁夏:某些政采项目可自选评审专家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自行选定的适用规则和流程。《通知》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应当统一在自治区财政厅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用评审专家。评审前,因评审专家确认不参加评审活动等情形无法满足随机抽取需要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调整增加相关专业或扩大抽取区域继续随机抽取
2023年12月01日
财政部:拟规范最低评标(审)价法适用范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齐向东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振骨干民营科创企业信心的提案》中反映了恶意低价竞标的问题。对此,《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161号(财税金融类264号)提案答复的函》(财库函〔2023〕10号)表示,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主要规定了最低评标(审)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评审方法,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和项目特点合理选择。最低评标(审)价法主要适用于技术、服务标准明确、统一的通用类项目,对这类“够用就好”的项目,采购人在明确需求标准的基础上,可以只围绕价
2023年11月01日
财政部:将改革评审专家管理和抽取相关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张萍等4位委员在《关于规范会计师服务市场招标程序建议的提案》中建议,“让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完善网络化招投标方式”。对此,《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914号(财税金融类249号)提案答复的函》(财库函〔2023〕11号)表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目前一般是按照采购品目抽取,尽可能保证专家的专业性。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采购人还可以依法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同时财政部积极推进
2023年11月0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征集招投标领域两课题研究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在官网发布了2023年度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课题一为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研究。课题二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重点改革研究。课题一的研究要点是,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中存在的平台服务定位有偏差、平台数字化转型有待加快、制度统一性有待完善、监管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从优化交易平台服务、加快平台数字化转型、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系统改革举措,持续营造竞争有序、开放透明、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课题二
2023年11月01日
工信部:规范服务型制造企业供应链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规范服务型制造企业开展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围绕协同化、绿色化等特点,重点规范供应商选择、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评价、采购流程与合同管理等。《征求意见稿》指出,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
2023年11月01日
工信部等四部门: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采购、使用绿色航空装备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纲要》),强调要发挥政府采购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积极采购和使用绿色航空装备。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支持绿色航空装备推广应用。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鼓励企业用好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好市场化投融资渠道。推动社会资本以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方式积极参与绿色航空装备研制和运营服务。《发展纲要》规划了“
2023年11月01日
国采中心:就办公家具采购需求征求意见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联合黑龙江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办公家具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基本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强调,办公家具采购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遵循简约朴素、适用为主、规范统一、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原则;同等环境的办公场所应当统一规划,配置统一规格的办公家具;办公家具选材、制作、安装及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节约、绿色环保等标准和要求。在常用材料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制作办公家具所用材料不选用名贵材料。《征求意见稿》以表格形式详细列出
2023年11月01日
上海:政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上海市财政局日前修订并印发了《上海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以下简称新基准)。一是坚持处罚法定原则,按梯度设置处罚档次。就各类违法行为,对法定的处罚幅度进行合理划分,采取由轻到重渐进的方式,按相应档次明确具体处罚标准。对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量罚幅度也基本相同。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结合执法实践需要,适当减轻部分主观恶意和危害程度较轻的高发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在新基准修订中,对于未发现主观恶意、危害程度较轻的,相应调整处罚标准:其一,将上述两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中“
2023年11月01日
浙江:将落实工程采购预留份额政策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财政、发改、经信、建设、交通、水利、园文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重点推动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在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领域的落地落实。《征求意见稿》指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中适宜由中
2023年11月01日
湖北:鼓励知名专家组团竞标设计方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关于加强工程设计管理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注重发挥设计先导作用、推进设计招标方式改革、深化工程组织方式改革、改进工程设计监管方式、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等五大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要优选工程建设方案,彰显地域建筑特色,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支持设计团队招标。对于特别重要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可自行组织设计方案公开征集活动,明确方案补偿方式,鼓励大师、知名专家组团参与方案征集竞标。资格预审时,注重领衔设
2023年11月01日
重庆:拟调整集采目录品目编码及名称
重庆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医疗设备、消防设备、人寿保险服务不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同时将其余保留品目按照财政部2022年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编码和名称进行了对应细化更新。整体调整更新后的品目由34项变为38项。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采购人可以不受行政级次、地区限制,自主选择市级和各区县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集中采购项目;明确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承接不同级次、不同地区采购人的
2023年11月01日
四川:D级信用的代理机构或将被限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信用信息的评价和发布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信用记录管理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情况,按照信用信息量化评价标准计算信用分,满分100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D六级。AAA级(信用分≥95分):信用非常优秀。AA级(90分≤信用分<95分):信用优秀。A级(85分≤信用分<90分):信用良好。B级(7
2023年11月01日
青海: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主体责任。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监理项目特点选择采用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集体研究并分别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打分登记表和评标报告签字确认。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除招标人明确要求排
2023年11月0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并考虑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修改
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同时对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将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修改一并考虑,且列入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中
2023年10月07日
住建部:拟修16号令,工程计价将迎五大变革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新增“施工过程结算”相关内容:一是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的内容增加“进行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以及确定和调整合同价款的计价活动。”二是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增加“施工过程结算价款”。三是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约定期限,以及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新增“严禁拖欠工程款”相关内容
2023年10月07日
财政部:2023年上半年政府采购精准发力
日前,财政部官网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政府采购领域,上半年政府采购精准发力,优化完善政策制度,降低参与采购活动成本,积极推进“政采贷”,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一方面,财政部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分包等形式,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进一步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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