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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应收投标保证金

2019年07月30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文/武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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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不当获利行为

     《中国招标》:目前全国大部 分地方的交易中心都在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吗? 

       岳   小    川 :由于投标保证金通过 资金运作可以产生可观的收益,因 此已经成为交易中心的重要盈利手 段,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的情况非常普遍,希望借助规范交 易中心的职责能够杜绝这种现象。 

       按照《招标投标法》,投标保 证金是为保护招标人的利益而设置 的。招标人应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产生的利息。 投标保证金不得被挪作他用,因此 也不应被用于资金运作。

       由于银行资金池的作用,投标 保证金仍然可以产生一定的资金收 益,这个收益应该归招标人所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提供商,不应在投标 保证金的运作上获利。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在投标保证金的运作上属于不 当得利,招标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予 以追回。行政机关也应该禁止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的这种不当获利行为。

       改善营商环境

     《中国招标》:《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

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 

        岳    小    川:《关于印发整合建立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 号)》 (以下简称“63 号文”)发布以后, 有些地方出现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定位不准确,代行行政监督职责的 情况。有些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同时设立招标代理部、招标监督部、 会议服务部等部门,裁判员、运动 员和服务员集于一身,很容易滋生 腐败。有些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还借行政手段,排斥其他社会主 体建立电子交易系统,强制要求社 会主体使用自己的电子交易系统, 限制了市场主体的选择权。 

      《指导意见》对此做出明确规 定,禁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行行政 监管职能,禁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 制交易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 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 这些措施对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 市场竞争,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 服务和更多的选择创造了条件。

       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

      《中国招标》:如何看《指导 意见》“文件多处将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工作主体明确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要求将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这与63 号文比有什么异同? 

       岳   小  川:《指导意见》和63号 文两个文件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整合的责任主体是一致的,都 明确为各地方人民政府。63号文明 确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原则是 “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政府要统 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完 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促进 公平竞争。

       由于各地推进整合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的进展差别较大,为促进 推动整合落后地区工作,《指导意 见》进一步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的具体职责,要求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要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的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强化 对本行政区域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的业务指导,切实保障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的运行维护经费,完善工 作协调机制,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 案,加大人员、设施等配套保障力 度,加强信息技术方面培训和能力 建设。《指导意见》和63号文是 承上启下的关系。

       解决行业问题

     《中国招标》:今年以来, 国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面先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后有《指导意见》,您对这两个文件怎么评估? 

      岳  小  川:2015年国务院办公 厅发63号文以来,全国各地掀起 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热潮, 短短几年中全国各地已经设立的各 类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超过6000多 家。由于中国的社会制度特色,公 共资源交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有 巨大的比重和数量。当前除了依法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 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 有产权交易等交易活动有相对明确 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行政监督以外, 其他大量的公共资源交易还处于交 易规则不统一、交易场所分散、交 易程序性成本偏高、交易主体获取 交易信息困难等问题。

       为此,63号文提出要整合建立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由于落地的配套制度和标准没有及时 跟上,造成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 交易标准不统一、服务不规范、职责 不清晰等问题大量存在。

     《标准》和《指导意见》的出 台,将能够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共资 源交易的范围,逐步将自然资源、 资产股权、环境权(包括排污权、 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特许经营 权、进出口配额或许可、农村集体 产权等公共资源纳入公共资源交易 的范围,营造出更好的营商环境和 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

       平台将集约化

      《中国招标》新形势下(指 《指导意见》发布后),平台市场化该以怎样方式实现或者说平台该不该市场化?这些与“放、管、服”有怎样的联系? 

       岳    小    川:根据《指导意见》,市 场主体可以自由建设和运营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市场主体建设和运营的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只要符合《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的要求,就可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由市场主体自由选用。 可以预期,通过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的竞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 会走向集约化,届时市场将会被几 个行业巨头所占领,一些服务差、 技术低的平台将被淘汰。公共资源 交易主体可以很方便的选择交易平 台,公共资源交易的成本会通过平 台的集约化而降到最低。 (责编: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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