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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原副县长帮工程老板提供“保姆式”服务获刑

2019年11月18日 作者:肖湘东 李涛 打印 收藏

利用职务便利,“量身定制”显失公平的投资协议,让老板赚得盆满钵满;收获2笔共计3300余万的“股份”回报,其中单笔达2000余万元,令人咋舌。2018年5月,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从两份“蹊跷”的项目投资协议入手,顺藤摸瓜揪出合同背后的“巨蠹”——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颜桥生,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两份“蹊跷”的项目合同

2018年3月,衡阳市纪委监委收到审计部门移送的线索,直指衡阳县经济开发区多宗地块在土地融资过程中,签订显失公平协议,致使财政资金严重受损,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到底是工作失误还是暗藏腐败问题?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

“投资2600万元,仅土地出让金就获得净利润2100余万元,投资回报率高达84%!”根据审计结果,经过撒网摸排,办案人员发现某道路融资项目有点“蹊跷”。

未进行土地价值评估,设置的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以土地出让金分成方式确定投资回报,严重违反市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回报,坚持投资核定、回报算账分开进行的原则;抵押地块随意置换,从不毛之地变成了县城商业成熟地块……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办案人员发现衡阳县城建投某道路综合开发项目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一系列不寻常的迹象,令人疑窦丛生,办案人员意识到这里的水很“浑”。在调查两个项目背后的投资者后,办案人员有了重大发现:两个项目均有颜某参与,而颜某是曾任衡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城建投董事长颜桥生的弟弟。在两个项目中,颜桥生都是拍板的关键人物。自此,颜桥生进入办案人员的视野。

3300余万元的“股份”回报

颜桥生在衡阳县“深耕”20多年,从村干部招工提干,逐渐成长为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国土资源、城建投资、县经开区,同时兼任衡阳县城建投董事长,是当地的“财神爷”,领导和下属对其评价颇高。

“这两个项目我存在工作失误,向组织检讨!”得知市纪委监委在调查两个项目的情况,2018年4月,颜桥生主动来到市纪委监委说明情况。面对颜桥生的“坦白”,专案组与其周旋的同时,安排人员摸排其家庭情况。颜桥生住的是价值300多万元的别墅,自己、妻子以及女儿人手一辆高档汽车。对此,颜桥生早有准备:“我弟弟每个月都会打5万块钱,作为我在家赡养父母的费用,我在个人事项报告中也报备过。”

然而,财富的来源并不像颜桥生说得这么“光明正大”。办案人员通过对颜桥生、其弟弟颜某以及两个项目老板万某、吕某之间的经济往来比对,发现颜桥生购房款有75万元来自于衡阳县城建投道路项目股东吕某,购车款有40万元来自衡阳县经开区道路项目股东万某。拍板的两个项目显失公平,受益的老板送房款车款,有如此巧合的事?市监委果断决定,依法对颜桥生、颜某、万某、吕某采取留置措施。

在铁的证据面前,颜桥生如实交代了自己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为颜某、万某开发衡阳县经开区道路项目,为颜某、吕某开发衡阳县城建投道路项目提供帮助,分别收受20%和10%的股份利润,共计3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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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定制”的项目条款

“颜桥生为两个项目尽心尽力,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办案人员介绍,为确保弟弟颜某、“不是兄弟胜似兄弟”的万某和吕某获得两个项目的开发权,颜桥生罔顾纪法,利用职务便利“量身定制”项目条款。

2009年6月,西渡经济开发区(衡阳县经济开发区前身)采取以地融资模式,启动某道路项目建设。颜桥生作为县政府分管领导,是项目的实际决策者。为帮助颜某、万某减少竞争对手,颜桥生更改项目报名条款,将报名保证金由1000万元提高到2600万元,并提前告知两人筹集资金;项目抵押地块位置较偏,面积过大,不利于开发,颜桥生大开“绿灯”,允许两人在县城范围内随意选地,并强行要求县城建投让出土地。最终,颜某、万某作为唯一的报名者,成功获得项目融资权。通过抵押地块的拍卖及后续的房地产开发,两人从中获利过亿元,颜桥生收受20%的股份利润回报,共计2260万元。

3个月后,衡阳县城建投某道路综合开发项目启动。同样的手段被复制,甚至变本加厉。颜桥生在报名条件上设置门槛,规定“中标者必须在拍卖成交当天缴纳土地出让金2500万元”;甚至在出席该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时,利用会前交流之际明确暗示其他报名者退出;为确保颜某、吕某尽快拿到土地,在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每延期交付土地一日,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条款;强行要求县城建投借款1000万元给颜某、吕某无偿使用,以缴纳足够保证金确保两人参与地块拍卖。最终,颜某、吕某以稍高出底价的低价竞得项目开发权。颜桥生从中收受两人所送项目10%的股份利润,共计1060万元。

2018年7月31日,颜桥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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