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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七省市典型做法促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

2019年09月17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指出,为总结推广各地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选取了部分地方在推进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优化交易服务、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做法案例,梳理形成了《部分地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典型做法》(以下简称《典型做法》),并正式发布。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相互交流借鉴,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踪各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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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关于推进数字证书兼容互认、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明确要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明确交易、服务、监管等各子系统的功能定位,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并同步规划、建设、使用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据了解,《典型做法》中,在推荐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方面,江苏和贵州的做法具有典型做法。

《典型做法》中,江苏省通过制定统一标准,积极引导各数字证书(CA)认证公司、签章公司和介质公司加入全省数字证书互认体系,努力打破行业壁垒,扭转独家CA认证公司“割据”局面,杜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地一CA、一行业一CA”的乱象,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据悉,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互认体系建成后,市场主体实现“一锁通行”,解决了多

CA、多套软件与交易系统相冲突的问题,杜绝了开标过程中因投标企业带错CA锁无法参与交易活动的现象,有效节约了投标成本。据统计,此前1家投标企业参加省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平均约需办理6把CA锁,每把锁每年需缴纳费用300元,实现CA互认后,每家企业只需办理1把锁,平均每年可节省1500元,节资率达83%。据估算,目前全省已完成2万余家投标企业、约13万张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

此外,贵州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全省一证通用以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间数字证书不互认、企业重复购买多把证书等问题。据悉,贵州省建成覆盖全省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系统,实现4家CA公司、6家电子印章公司办理的数字证书在全省跨区域、跨平台、跨系统交叉互认,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主要成效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简化办理程序。市场主体只需在全省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办理一张数字证书,注册一次企业信息,即可在线完成跨区域、跨系统、跨平台的注册核验,各交易平台将会自动同步主体信息及数字证书信息。原有的61218个历史存量数字证书,也可通过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系统实现在全省各级电子交易平台上的跨区域、跨系统、跨平台交叉登陆。、

二是提高交易效率。市场主体可使用同一张数字证书直接登录其他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收退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预约交易场地、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到交易证明书办理的全流程工作。截止到2019年6月,全省数字证书累积交叉互认登陆次数达114万次,数字证书“瘦身”率达67.8%,最大限度节约了参与企业的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2019年1月,为改变数字证书公司单一现场驻场服务、缺乏竞争的现状,省交易中心实体服务大厅为在贵州提供数字证书认证服务的四家CA公司,以及将来愿意到贵州提供数字证书认证服务的其他公司,设立并预留现场服务窗口,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线上线下、自主选择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数字证书单把年度服务价格平均下降250元,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成本1.7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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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交易服务

关于优化交易服务,41号文明确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应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不得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

据《典型做法》,在优化交易服务方面,安徽走在了前面。据了解,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内容不统一、服务环节繁杂、服务流程不畅、服务质量不优、自由裁量权大等突出问题,安徽省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其主要成效表现为:

一是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推行平台标准化服务以来,省内各6平台服务内容明确,各环节转接流畅,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高。2018年共计服务各类交易项目83559宗,成交金额8368.49亿元,抽取专家261014人次,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长13.6%、123.6%、248.1%。有关部门受理投诉案件837起,减少36.3%。

二是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推行标准化服务,形成人人按标准办事的服务机制和自我改革的倒逼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了人为因素对交易活动的影响,保障市场主体在省内任一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第三方评估反馈,市场主体满意度由2017年的95.3%提升至2018年的98.5%。

三是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完善。省内各平台通过制定服务细则,分段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初步构建起“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协同高效、相互制衡”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克服了过去由一位工作人员从头至尾服务一个项目带来的弊端,使服务行为的内部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更加主动和有效。

创新监管机制

关于创新监管机制,41号文明确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及时在线下达指令,实现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据《典型做法》,在创新监管机制方面,深圳市、昆明市的做法具有典范作用。深圳市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将建筑信息模型(BIM)、虚拟现实(V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努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为优化交易服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一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引入BIM技术主要做法及成效。二是集成化展示投标方案,使标书评审更深入、更科学。三是BIM+大数据联合应用,提高评标智能化水平。四是BIM+GIS融合应用,实现设计方案的仿真评审。五是利用BIM招投标,促进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协同化管理。以BIM招投标为衔接点,将前一阶段的BIM技术应用成果作为后一阶段招标文件附件,解决目前BIM实施成果缺乏相关法律效力问题,打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运维之间信息传递与共享壁垒,消除各阶段之间BIM孤立应用障碍,促进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协同化管理。

此外,深圳市的创新监管机制,还体现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推出全景看地服务新举措。据了解,针对近年来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组织竞买人去地块现场踏勘的参与度及效率不高问题,深圳逐步取消了现场踏勘环节;同时,为解决传统的地块位置示意图过于书面和局限,导致竞买人对地块信息(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缺乏直观感受,影响交易质量问题,深圳采用720度全景拍摄

技术,对出让地块进行实景拍摄,完整展示地块现状及周边配套情况,丰富地块信息,并引入VR技术,竞买人可佩戴VR眼镜观看或通过网站及微信订阅号裸眼观看全景地图,实现全景展示热点间跳转、静态触控模式及重力模式间切换、VR视野、微信分享、语音讲解、位置导航、一键拨号咨询等功能。通过全景看地服务,竞买人只需通过互联网,在PC端、智能手机、PAD等媒介中,足不出户,置身于出让地块现场,在线详细勘察地块区域位置、周边环境、细节场景等信息。全景看地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土地招拍挂服务水平,获得了土地竞买人的一致好评。

在创新监管机制方面,昆明市把发力点落在强化制度与技术供给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上,促进制度、技术供给侧和监管、服务需求侧精准对接,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效能。据了解,昆明市将对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投诉处理权限进行优化重组、集中提升,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责任主体,履行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即将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协调招投标职责,住建、交通、水利、国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处理投诉职责进行整合,统一将权限赋予市公管局,全面负责标中受理投诉、调查取证、约谈警示、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等。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41号文明确要求: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制度,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和运用,把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据《典型做法》,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浙江以及广州市、昆明市的做法具有典范作用。

据了解,浙江省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以信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信用产品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监管中的应用。

一是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框架。形成以综合信用和行业信用相结合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框架。行业信用突出建立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涵盖两类主体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依据国家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分领域制定信用应用规则,实现一交易(标)一查。综合信用将公共信用产品嵌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府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矿权招拍挂等信用应用,将信用作为选择交易主体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性措施。目前公共资源交易接入系统54个,实施调用或查询4.9万次。

二是拓展信用数据源。在运用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的同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获取更为全面实时的信用信息。如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依托云计算和大数据架构,实时动态挖掘获取,实现数据采集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目前可覆盖全国50余万家企业,涵盖全国各地建设、交通、水利、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30余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荣誉信息、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信息和负面信用信息,在线数据量达到3亿多条,克服了地方自建“红名单”和“黑名单”造成的区域内外企业不公。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电子评标系统,绑定交易项目,精准定位投标企业,方便评标专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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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打破部门信息分割。将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住建、交通、水利等各行业部门的企业(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信用评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等通过互联推送进行整合,汇集了工程建设生命全周期的信用信息,既打破部门监管分割的“信息孤岛”现象,解决了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多元化经营和部门分行业分地区监管的矛盾,又实现了交易过程与履约过程的联动。

四是综合应用信用监管。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履约和监管中的综合应用,对信用评价较低的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在政府采购评审中推进“诚信指数”应用,按诚信指数高低进行加减分,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诚信供应商,则直接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此外,广州市率先研发应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据了解,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数据交互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形成。信用指数中企业的基础信用数据取自市场监管、税务、检察机关等相关行业网站,与政务大数据、异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数据对接,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信用数据交互共享,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合惩戒机制。二是激励机制科学公正,助力优质企业脱颖而出。信用评价机制对中小企业、本地外地企业一视同仁,指数动态反映交易主体信誉情况并每日更新数据,使企业信用与中标结果紧密挂钩,使“口碑好、服务优、信誉良”的各类企业在评标中脱颖而出,促进企业管理升级。三是诚信竞争良性循环,营商环境日益优化。通过全方位、全覆盖推广使用信用指数,扭转企业从业观念,使信用差、业绩劣的企业逐步淡出市场,建立了诚信竞争良性循环机制,优化了营商环境,打造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生态。

昆明市也在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方面下足了功夫。据了解,昆明市强化联合惩戒“硬约束”和不良行为公示“软约束”,制定《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则》,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制度。适时推出“西部城市交易联盟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西部城市间跨地区评标常态化。把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2012年以来,昆明市已将409个当事人记入不良行为当事人名单并公示,目前有67个当事人处于记录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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