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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风险管理迫在眉睫

2021年06月08日 作者:曲志鸣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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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其中,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项目要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本文针对项目招标准备阶段、评审阶段、非依法必招项目等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作了分析。

  一、工程类项目“进场”之难

  与一般货物、服务项目相比而言,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开展,首先要看项目能否顺利进入招标程序,笔者称之为“进场”。首先,代理机构需要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为前期备案资料做详细准备,比如,规划意见书、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及许可证等。如果代理机构在了解备案资料情况时,发现材料尚不齐全,需及时与招标人沟通,以完善项目进场资料,此时,代理机构应当就确实无法准备的材料或者因相关政策规定无法提供的材料等问题向负责招标办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以加快项目“进场”速度。

  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工作既简单又繁琐。它的简单性在于,无论是勘察设计类项目或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类项目,无一例外都要遵循严格的规范要求,故此招标文件的格式相对固化,类似于“模板”操作形式。它的繁琐性也则在于“模板”形式,相关内容并无减少,但对每一项内容的填写提出了更为精细的要求。这种繁琐性在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电子系统针对此类项目每完成一次文件编制都将生成一次格式文件,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文件进行修改或调整,则需要重新编辑,在重复操作的风险下,操作人应更为细致认真地进行检查,以避免出现漏项或错项等情况。

  资质设置方面应当避免“大帽子”。招标代理机构需要配合招标人对不同的项目规模进行资格确认,通常情况下,招标人为使项目执行得更加顺畅,会希望更高级别资质的供应商来承担该项目,此时资质的要求常会高于项目实际需求,比如,一个总包二级即可承担的项目,却选取总包一级资质作为门槛;一个专业行业设计资质即可承接的项目,却选取了综合设计资质的供应商。“大帽子”的资质设置给整个项目的执行周期及审计工作造成非常大的隐患,也会增加投标人质疑投诉的风险。

  前期的“进场”之难也体现在勘察设计类项目中。招标代理机构需核对招标文件中的设计需求是否与当初批复内容一致,比如,道路设计类项目,往往出现设计过程中所要求的长度与招标文件所载明的长度前后不一致的现象,桥梁设计项目常出现桥体类型前后不一致的现象,房屋设计项目,设计结构前后不一致等等,这些误差既是工程类项目的“通病”,也是投标人提出异议的风险点。

  核实施工类工程建设更需细节取胜。在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是两大关键要素,也是项目的核心所在。在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内容不完整、内容错误及图纸不完整等也是投标人提出异议最多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使不是造价、设计的专业人员,也需要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负责项目的人员,需要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逐页核对,若遇到明显错误需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对于一些不能辨明的错误问题,则需要及时与相关专业人员沟通确认。在核实工程量清单过程中,负责人尤其要注意工程量清单中避免出现写错金额的低级失误。针对设计图纸类项目而言,负责人需及时核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其他专业材料是否齐全、类型是否完整,在此类项目中,尤其要避免结构图纸缺少楼梯、节点等失误。

  二、评审阶段“场内”实施环节的关注点

  工程类项目的开评标地点一般会在公共交易中心进行,笔者称之为“场内”阶段。一个项目进入评审阶段,便开始面临更大的挑战。

  近年来,电子招投标所具备的快捷便利优势越来越凸显,原本在公共交易中心进行的项目也越来越多地采取电子全流程方式进行,但目前一些项目依旧采用线下招投标方式进行。其实,不论是线上操作抑或是线下模式,在评审阶段,专家打分依旧是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对于线下模式而言,招标活动对专家打分环节的关注度更高,此时,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对评标专家的打分结果进行核实,尤其要关注业绩、资质等客观项的打分情况和分值是否一致,避免出现评分统计错误或打分畸高畸低的后果。

  除了上述对评标打分的关注外,招标代理机构也需要关注评标操作执行程序是否具备合规性。此时,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对评审过程的记录(包括纸质材料的记录及视频录像的记录)、各投标人的编号及标记记录等方面进行详细核实。在正式启动评审程序之前,项目负责人还可以提前告知专家,如出现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时,要重点关注,追本溯源,清除影响招投标市场的不公平因素。

  不久前,笔者接触过这样一个案例,某招标文件范本中的一项条款指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该项目总预算8%时,则需要专家对其是否低于成本价进行评判,但评标专家却忽略了此条款,也未对此作出评判,属于评审环节的错误。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属于废标情形,都需要评标专家及时评断,由于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情况,尤其遇到竞争较为激烈的项目,各投标人的分值差别不大,那么投标报价的得分将直接决定评标结果。

  评审阶段能否在“场内”进展顺利,重点在于能否做到细致全面。评标过程是招投标过程的重要一环,对评标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评标专家既要发挥招标活动“智囊团”的作用,又要兼顾监督市场公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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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做好“场外”异议回复,并配合投诉处理

  近年来,招标采购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健全,但随着招投标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大,异议、投诉案件的数量出现上涨趋势。一个完整的招标过程,应当包括异议投诉的后续处理,在经历了前期的材料准备、评审阶段的严格把关之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迎来实践的检验。

  尽管在招投标初始阶段,采购人、代理机构已经就招标文件可能出现的异议问题进行了多次详细的审核,但工程类项目普遍较为复杂,包括设计、图纸及清单等细节,更需要专业性审核。多数情况下,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并不高,在审核阶段的漏缺误差将会给后续的异议和投诉造成隐患。当代理机构收到异议时,要及时提交给招标人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依法依规执行各阶段的流程,以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

  由于竞争激烈的项目,投标人数量较多,投标人互相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因此在项目结果公示阶段很容易出现某些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情况。招标代理结构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交流,及时处理应当进入复评的情况,并按规定启动复评程序。

  在面对一些异议时,我们也总结出了一套应对方法,即为保证项目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推进,若遇到无效异议时,代理机构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梳理异议材料是否合理合规,然后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与异议人沟通,化解纠纷;若遇到有效异议,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完整的纸质材料和音频、视频材料进行论证,有理有据出具回复函。

  四、非依法必招项目能否适用招投标程序

  目前,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招标方式,但从效率上看效果比较差。笔者建议,为提高招标效率,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笔者了解到,一般企业在执行采购活动时,会采用邀请比选和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只要在流程上能够达到招标人内部规定的要求即可,同时也参照了一般意义上的招投标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招标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据价格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而内容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除价格因素外,采购人更关注技术指标和需求,比如工期期限、人员配置及实施方案等,此类项目,可以优选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执行,即京内单位的政府采购限额之内的工程、装修工程、拆除工程及修缮工程等,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不得承接此类项目。

  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市场不断得到健全,监管体系也日益完善,招标代理工作日渐规范。各地政府部门应当注重提升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防范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各类风险。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联系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桥梁和纽带,也应该积极学习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提高应对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杜玉明.建设工程疑难法律问题解答[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20.

  [2]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实务问题解答与案例评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3]刘海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

责编:高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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