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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2021年04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3月1日,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天津市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优化项目前期服务、精简审批环节、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5个方面,提出20条改革措施。在精简审批环节方面: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二是简化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环节。三是实施在线自动备案。四是推行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接入工程并联审批。五是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在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提高审批效率方面:一是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二是建设单位可根据自愿选择对施工图设计质量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三是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四是无需办理相关评估评价。五是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六是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供的局部管线接驳服务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事项。七是强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信息共享功能。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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