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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师负责制正式落地

2021年03月02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含内地认可的港澳地区建筑师)为主导的设计咨询团队,依托所在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开展设计咨询及管理服务,提供符合建设单位使用要求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一种工作模式。《指导意见》指出,建筑师团队的服务范围为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至少包含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三个阶段)。鼓励试点项目委托建筑师团队完成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运营维护六个阶段及其他附加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建筑师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授权代理,向建设单位负责并及时汇报工作,负责统合勘察、设计、招标采购、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各个专业、专项设计、咨询及管理服务,与建设单位共同发布指令、认可工程、签证付款,保证建筑品质和建设单位的利益。《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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