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广西:在五市试点建设工程造价改革

2021年02月05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5市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根据《实施方案》,试点城市要开展建立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计价依据体系及评标办法、重视合同签订和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培育和监管力度等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本次试点以完善广西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工程造价宏观监管方面的作用为总体目标。广西将通过试点,制定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计价依据体系及评标办法,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推行过程结算,逐步解决工程结算难的问题;提升广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模式的转变。《实施方案》还鼓励各试点城市构建多元化的造价信息服务方式供市场主体选择,通过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搭建市场价格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市场主体自主询价,鼓励企事业单位或机构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

责编:梁晋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