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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完善合同文本 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

2021年01月05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2020年12月3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完善合同文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因施工工期调整、征迁时序滞后等原因产生的费用调整金额或比例;因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工期顺延条款;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相关条款;参建单位创建品质示范工程的奖励金额或比例。《通知》提出,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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