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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招标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

2020年12月10日 作者:蒋纪华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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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采购是国际通用的采购方式,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被广泛应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招标采购在加快建设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世界银行对全球各国经济体营商环境评估中,招标采购交易秩序和效率,是影响和评估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因此,招标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优化非常重要。

  一、国家对招标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要求

  2019年10月国家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行政法规层面给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指引了方向并提出要求。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招标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近年来,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频出。为了便于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准确获取招标信息,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改委2017年12月印发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8年3月和8月印发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大幅提高了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缩小了招标范围,尤其放宽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的自主权,提高了采购人工作效率。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18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制定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提高企业参与投标的便利度,节约交易成本。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不仅工程招投标领域,政府采购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也接连出台。财政部于2019年9月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2019年9月,印发《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2020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增加了企业获取采购信息的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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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

  招标投标领域的推进措施。开发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运用电子交易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在线投标、开标,免费为招标人提供在线开评标服务。改造升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设施,对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免收场地服务费。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及电子化监管,实行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CA证书跨平台互认,监督部门在线实时监督。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清理,杜绝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创新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事前不再备案。开展围标、串标行为专项治理,利用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技术手段,强化对围标串标甄别,加大围标串标打击力度,遏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确保招标信息公开透明。

  政府采购领域的推进措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全上网、全覆盖、全透明、全免费的运行机制。推进“网上开标大厅”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全覆盖。推进电子保函平台应用,实现投标电子保函在线办理和在线核验,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实现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时段、全方位在线监管。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招标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策措施执行有偏差。国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落实政策不到位和过度采购的问题。表现为招标采购文件中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投标(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影响,或采购人为了避嫌,不属于强制招标采购的项目,也按招标采购程序采购,影响了采购效率,增加了交易成本。

  (二)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招标代理机构门槛取消和招标师职业资格取消,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同时,行业水平随之降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影响采购活动开展。比如:招标文件编制出错、不完善,给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诸多麻烦,甚至导致招标失败。某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投标有效期为90天,评标办法里却将投标有效期的合格标准写成了60天,导致评标不能顺利进行。有的评分指标含义模棱两可,投标人在编制文件、评委评标时无所适从,严重影响交易。

  (三)供应商之间恶性竞争。为抢夺市场,供应商低价竞争。供应商在施工或服务过程中,为确保不赔钱,物料或服务投入上只能是能省则省,能不用的不用,不用品牌的物料。良性竞争可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失常低价的背后是降品质,优质名牌产品受压,不仅损害采购人的利益,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让企业之间相互排挤打击,甚至导致企业倒闭,难以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互联网+招标采购”不完善。目前大多数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不完善,系统运行不稳定。有些招标采购交易,仍然需要同时提交纸质与电子双文档;有的平台评审指标设置不合理,也不方便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采购文件调整和灵活设置评审指标;有的平台不能实现评审委员会与投标人(供应商)的沟通互动,导致本应线上澄清,却要投标人(供应商)专程到评标现场送纸质书面澄清材料;有的平台能够实现线上评标,却不能做到线上签字,各类评审表格需下载打印后评委线下手签。投标报价不能自动抓取,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阶段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现象屡见不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开放、公平、精准、高效和便捷的优势尚未获得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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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优化招标采购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深入调查研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5G时代的到来,应该针对招标采购的发展定位和运行模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营商环境优不优,市场主体说了算,要调查分析市场所需、招标采购相关方所盼。研究如何规范交易市场;监督部门如何做到有效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如何有效解决围标串标扰乱交易秩序的难题。分析当前存在哪些问题,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哪些地方继续保持。

  (二)规范各项制度。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科学的招标采购制度和便于操作的程序,实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制度建设应以顶层设计为主。研究建立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提升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便利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方式,重点面向招标人(采购人)、监督部门、评审专家、行业协会、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纪检、审计、公安等宣传普及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宣传公平竞争的相关制度,增强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使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守交易规则,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四)强化日常监管。监督部门日常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及时纠正招标采购活动中不规范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加大围标串标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监督部门、交易中心相关人员的执纪问责力度,严肃处理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权力寻租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将违法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责任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参考文献:

  [1]汪益武.《规范我国招标代理机构的几点思考》

  [2]李小林.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创新营造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2019.11.11

  [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责编: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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