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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施行四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方面标准文本

2020年12月0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11月16日,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和建设工程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提升专业工程和建设工程货物采购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的通知。以上标准文本(2020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知明确,以上标准文本(2020版)由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构成,通用部分与专用部分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用部分作为工具书与专用部分配套使用。通知指出,以上标准文本(2020版)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及建设工程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通知强调,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时,应采用选择式或填空式的表述方法,专用部分的标题应当与通用部分标题相一致、条款号相对应,专用部分是对通用部分的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但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与以上标准文本(2020版)通用部分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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