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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推行招标人首要责任制

2020年09月02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建市[2020]11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全面推行招标人首要责任制,大力推进招标方式、评标方式改革,构建公平、择优、竞价、廉洁、高效的招标投标制度环境,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争创广东优质精品工程;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有效遏制串通招标投标、弄虚作假、标后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见》确立招标人首要责任制。赋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办法选择等方面更大自主权,明确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的责任。鼓励招标人自主选择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责。《意见》试行“评定分离”制度。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鼓励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组建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从中标候选人中择优选定中标人。《意见》倡导“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竞标模式。根据招标项目特点,通过提高资信、业绩、奖项、信用评价、团队构成,以及投标方案中体现技术、工艺先进性等因素的评分权重,强化评审择优,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鼓励投标人创优质精品工程。对采用最低价中标的要推行高保额履约担保。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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