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以下简称《咨询导则》)修改意见的函。该函明确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研提修改意见,反馈至黑龙江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
《咨询导则》明确,适用范围是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适用主体单位是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咨询导则》指出,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建设项目目标为宗旨,整合建设项目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运营维护咨询及BIM咨询等咨询服务,满足一体化咨询服务需求,用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推进绿色建造和环境保护、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实现资源节约、费用优化,从而提升建设项目综合效益,达到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
附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修改意见的函
[2020]1618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
为了加强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我厅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请各单位研提修改意见,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我厅建筑业管理处。
联 系 人:王艳
联系电话:0451-53670708
邮 箱:jgc53605394@126.com
附件:《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黑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征求意见稿)
http://zfcxjst.hlj.gov.cn/uploads/soft/201124/083833773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