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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家代理机构未及时退还保证金被公示

2020年11月18日 打印 收藏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投标企业的资金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5月29日发出《关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截止公示日期仍有58代理机构未及时退还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涉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所列项目核实后,于10日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管理平台发起退款。

  涉及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包含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等5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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